搜服务
  • 搜服务
  • 找店铺

人红是非多,岳云鹏还能红多久?

by: 拾贝  2018-06-25

  啊~ 五环 你比四环多一环,啊~ 五环 你比六环少一环,耳熟能详的的《五环之歌》是岳云鹏的代表作之一,岳云鹏中国青年相声演员、影视演员,相信大家都认识他,上过春晚,相声界的新宠。



中国剧场喜剧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很难得到大众喜欢的,比如相声,小品,不论是笑点还是表演风格都是偏地域性的,然后就是传播渠道的局限让其在国内都算不上主流娱乐消费形式。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好的转变,喜剧行业正在升级,比如靠《欢乐喜剧人》走红的岳云鹏,让相声变得更容易被年轻人接受;

有人评价岳云鹏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他的贱萌风格,刚好踩在了时代的点上,早一点或晚一步,红不成现在这个样子。

岳云鹏本身,也是草根逆袭的代表,“小岳岳”就是一个最现实的中国梦,是观众用自己的笑声和掌声,成全了岳云鹏。

他是一个凭借自己独特风格得到大众喜欢的典范,作品都能让大家记住,也让相声这个不那么容易被大众接受的行业有了新的认识。《五环之歌》也让大家记住了这个贱萌可爱的人,不知道岳云鹏没关系,但你肯定听过他的《五环之歌》。

《五环之歌》是相声演员岳云鹏和MC Hotdog演唱的歌曲。作为宣传曲收录于《煎饼侠电影原声带》。

2016年,该歌曲获得第三届QQ音乐巅峰盛典“年度最佳影视金曲奖”

但今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消息称: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五环之歌》改编自《牡丹之歌》,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这首歌的著作权属于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作品曾在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多年的传唱,已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

经了解,这首歌在未获得著作人授权的情况下,岳云鹏将其擅自改编,创作了《五环之歌》,经常在一些表演中演唱,因这首歌的流传度广,被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美团”运营商也将《新五环之歌》用于商务推广

原告认为,三被告为追求商业利益,共同侵害其音乐作品的改编权,尤其是岳云鹏,将《牡丹之歌》一再改编,并长期、广泛地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

网友留言称平时是潜在商用,现在明目张胆商用

网上的评论基本上都是支持维权,尊重原创。还有网友表示:国人的版权意识差,希望国家完善版权法,加大处罚。

歌曲被侵权的事件太多,音乐侵权已经成为著作侵权的重灾区,前段时间海底捞侵权林海《琵琶语》,《跨界歌王》也是多次侵权音乐人的原创作品。

相关阅读:

尊重原创,尊重音乐人的作品,其实维权并不是解决这类事件的根本,只有真正意义上明白版权的重要性,促进去全社会加强版权保护意识,重视版权问题。

对于改编歌曲 ,或者是在商用场所使用他人原创音乐的应该得到授权之后再使用,音乐人也应该积极地维护自身的权利,法律应该完善关于音乐版权的保护,督促音乐使用人合法的获得音乐授权。

      如果歌曲改编能够体现改编者的独创性,与原来的歌曲之间有较大的差异的,改编之后的歌曲属于改编作品,著作权属于改编,但用于营利或者可能有损原作者的利益的行为,需要经过原作者的许可。音乐市场需要明确版权问题,尊重原创音乐,尊重著作人的权益。


拾贝知识产权

每天精选最多3条知识产权干货,直击您的 事业需求,伴您成长,就是这么干。

拾贝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即可关注,或搜索微信号:

sebe2015

服务号

微信扫一扫即可关注,或搜索微信号:

IPSE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