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维护:11家出版社涉嫌侵权巴金的《家》《春》《秋》
by: 拾贝 2018-07-02
6月28日上午,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巴金作品《家》《春》《秋》被侵权出版的情况在京举行了通报会。
巴金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是其代表作,自问世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数十年畅销不衰,并入选中小学必读丛书,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
《家》最早于1933年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在1953年、1962年和1981年三次对它们进行改版,在这三个版本的基础上,推出了面貌多样、装帧各异的《家》《春》《秋》,呈现出不同时代的特色。迄今为止,《家》累计印数650万册,《春》累计印数290万册,《秋》累计印数280万册。三本书累计印次超过500次。上世纪八十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还专门制作过《家》《春》《秋》的特装本,作为礼品赠送给法国前总统密特朗等外国友人。
人文社在不同时期出版的《家》《春》《秋》(出版社供图)
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应红称,2005年巴金去世后,人文社继续取得了巴金著作权继承人的授权,出版相关作品。其中,“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被授予独家专有版权。
应红说,但调查发现,近年来,市场上未经授权以不同面貌出版的《家》《春》《秋》多达30余种,正在销售的有24种。有的完全拷贝人文社版本,有的打着教辅的名义以作品选编加所谓名师点评等形式出版。人文社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了巴金的著作权和人文社的独家出版权益。
人民文学出版社最早出版版本《家》
部分涉嫌侵权图书
“中国现代名家的作品均有被不同程度侵权的现象,像《家》这样的经典著作,尤其在入选教育部推荐的中小学阅读丛书后,利益驱动使得侵权出版屡屡出现,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了侵权图书的类型及原因。
人民文学出版社发现,市场上一直存在大量未经许可就擅自出版的情况,甚至有一家出版社,找到了巴金的女儿李小林,希望得到授权,在遭到拒绝之后,没有再坚持,没有要授权就直接出版了。
人民文学出版社曾以各种方式表示过不满,并告知部分出版单位停止此类侵权。然而,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愈演愈烈,“已经到了巴金先生家属和人文社无法容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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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会上,人民文学出版社公布了涉及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延边人民出版社等11家出版社的多种侵权图书,其他后续的侵权作品正在逐步确认。
由延边人民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四种侵权图书,人民文学出版社已委托律师取证完毕,并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
人民文学出版社策划部主任宋强介绍,他们先是通过北京开卷图书查询系统,查到有三十多家出版社曾经出版过巴金的《家》,且都是未经授权的。“现在正在市场上销售的出版社作品有24种,我们通过一些渠道购买了这些图书,已经买到这个书的,有些打了这个名字,但是内容上不一定是《家》,我们为了避免误伤,不予公布。”通报会公布的11家出版社,侵权图书目前依然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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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强说,侵权情况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整本的复制和盗版,一字不落拷贝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另外一种是对《家》进行缩编或者汇编,加上一些所谓的名家指点、教师点评等。“他们许多都是打着教材的名义出版,因为他们都知道《家》被列入到教育部推荐的图书里面,所以利用这一点在市场上牟利。”
宋强提到,在2009年他们曾找南京大学出版社理论过。“他甚至要我们九种图书,包括《围城》《子夜》《茶馆》等等。当时我们跟他签了和解协议,里面明确规定他们应该于2009年9月9日收回并销毁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全部侵权图书。但是很遗憾,我昨天刚收到了他们出版的《家》,他们2015年还在加印,而且直接标明2015年7月第8次印刷。这说明,他们并没有履行和解协议,而且不断扩大侵权行为,这是非常恶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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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出版社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建红指出,涉嫌侵权的图书,至少侵犯了两个权利:一个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另外一个是侵犯出版社所获得的专有出版权的合法权。“无论是大到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有序建设的角度,具体到和作者之间的感情和作者权益托付给出版社的出版经济效益来说,都应该努力的做好相关的维权工作,把维权工作尽可能做到极致。”
目前人民文学出版社已经委托律师,搜集证据,向法院递交了四家出版社侵权的材料。剩下的侵权图书,人民文学出版社方面会陆续在市场上取证,一旦证据确凿即向法院起诉。他们希望借此向涉嫌侵权的出版社传递一个信息,“希望他们主动地来跟著作权人的家属,或者跟我们联系,主动停止这种侵权行为,不然的话可能会面临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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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权图书时间、书名和出版社
201803 《最高考·名著大讲堂-家》 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
200905 《家》 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01502 《经典全阅读·家》 团结出版社
201204 《语文新课标互动阅读·家》 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07 《大悦读.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家(最新版) 》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601 《艾伦斯新阅读名著系列丛书·家》 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09 《经典名著深度导读·家》 苏州大学出版社
201506 《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家》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405 《原著无障碍阅读版·家》 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201207 《阅读1+1工程·家》 延边人民出版社
201307 《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家(读写达标版)》 云南晨光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107 《教育部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家》 朝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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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律师孙建红认为,“作为文化单位,应当维护自己最珍贵的版权资源。近年来,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重视。就北京地区来说,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判赔金额越来越大,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也不断加大。维权不仅是维护著作权人和版权拥有方的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更是维护《著作权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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