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
by: 拾贝 2021-07-29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2020年3月26日发布第2020-008号通函,主要规定如下:
1.菲律宾知识产权局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4日暂停办公。到期日在2020年3月16日至4月14日期间的案件期限顺延45个自然日后,包括答复、文件提交、异议、缴费期限等;
2.2020年3月16日至4月14日期间,可以通过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电子系统提交专利、实用新型、工业设计和商标申请,但审查工作会延后至工作恢复,在此期间不接收纸件申请且无法提供开具注册证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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